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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翔安区直机关党工委
来源:厦门机关党建 时间:2021-02-11 09:16

翔安区直机关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指导。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区直机关党组织的战斗保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支持和协助行政负债人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3.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措施和办法。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定期了解党员、群众对区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6.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机构。负责直属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审批。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的党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配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区直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区直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领导区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11.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翔安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纪清渊 联系电话:0592-78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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