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直机关党工委的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所属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2.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基层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任免。审批基层党支部新发展党员。
4.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措施和办法。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员、群众对区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负责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等的培训工作;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培训。
6.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领导区直机关工、团、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8.检查督促基层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
9.制定党建规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指导各支部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里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雷爱和 联系电话:0592-57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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