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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直机关妇女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来源:厦门机关党建 时间:2009-08-07 16:02
2008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各党组织的重视支持下,市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动员组织市直机关广大妇女同志认真有效履职、勤奋建功立业、努力构建和谐、积极援助灾区,为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大力服务厦门跨越发展。 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结合机关妇女工作实际,号召广大机关妇女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立足本职、岗位建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积极参与我市跨越式发展。一是组建巾帼志愿者宣导队。根据原市直机关巾帼志愿者导游员的工作任务和队伍现状,组建巾帼志愿者宣导员队伍,其含义是:“市直机关”表明了这支队伍的组织架构和涵盖范围;“巾帼”代表了这支队伍的特色;“志愿者”突出了这支队伍的核心内涵;“宣导队”体现了这支队伍的职责、职能和组织性。“宣导”即“宣传”和“引导”,其主要作用是宣传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成就和经验,介绍厦门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并主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各项引导和接待服务保障工作。今年来,市直机关妇工委通过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徐模秘书长有关“树好品牌,带好队伍”的批示,抓好队伍建设,完成好市委交给的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巾帼志愿者宣导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到重点工程实地进行培训,并两次组织座谈,交流体会,召开半年工作总结座谈会。通过培训和座谈总结,提高了宣导员的宣导水平和积极性。今年来,巾帼志愿者队员先后为市人大、政协“两会”代表视察重点工程,为全国妇联在厦召开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大会代表、“两岸三地”妇女相关议题研讨会代表、中共中央部门和兄弟省市党政代表团来厦考察的领导、台湾-厦门首航访问团、国民党台中市委参访团、首届海峡妇女艺术节“海峡行”访问团等共计20批2256多人次提供宣讲和接待保障服务,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又宣传了厦门,展示了形象,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各级领导、与会代表和各方宾客的一致好评。为推介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二是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加强巾帼文明岗的规范管理,下发了《关于推荐申报2008年度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的通知》,对新申报的13个巾帼文明岗逐一进行指导,分别在市图书馆和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召开现场观摩会,请全国级巾帼文明岗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和市级巾帼文明岗厦门市图书馆负责人作经验介绍,推动巾帼建功立业活动的开展。2008年10人被评为市“巾帼建功”标兵。三是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机关广大妇女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对口扶贫挂钩村的各项帮扶工作。许多妇委会和巾帼文明岗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为扶贫挂钩村提供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牵线搭桥、寻找项目、物资支持等方面的帮助。为扶贫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支持、参与“三农”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厦门地税局妇委会从各方面多角度介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题为《抓好五个注重,开展结对帮扶》经验交流材料,在省、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20周年纪念大会上交流发言,受到好评。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市非税管理中心注重科技扶贫,她们拟制的《云埔村妇女姐妹联营油茶基地方案》,拟从其历年事业结余中出支21.5万元投入联营基地的建设,以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难和提供稳定的村财收入。四是开展万名巾帼志愿者大行动。把“迎奥运、讲文明、促发展”与厦门市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按市妇联的部署,16日上午各巾帼文明岗共出动千余人,联系自身实际,深入农村、街道、社区开展宣传督导教育、洁净家园、便民服务、结对帮扶、访贫问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齐参与的群众性创建氛围,为我市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气氛。 二、围绕救灾,积极组织各项援助活动。 自5.12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以来,妇工委迅速贯彻落实党工委和市妇联的统一部署,组织发动市直机关广大妇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情系灾区,情感关爱”行动。一是开展“大爱助孤”活动。按照市妇联的部署,市直机关妇工委于5月27日发出关于在市直机关家庭、各级巾帼文明岗开展“大爱助孤”活动的通知。号召各级巾帼文明岗以集体助养的形式,结对助养灾区儿童、贫困学生、孤老孤残为主题的“大爱助孤”活动。通知发出短短两天时间,自愿报名助孤达160个。除巾帼文明岗外,妇委会、机关处室、工会女工委以及个人(含男同志)自愿要求助养的热情很高。市纪委、检察院、人事局、安全局等妇委会带头报名助养,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处(庭)积极报名,财政局的男同志也积极参与。二是招募 “情感关爱”志愿者。按市妇联要求,建立“情系灾区,情感关爱”行动资源库,为随时与受灾孤儿、孤老和受灾困难妇女儿童结对帮扶做好准备。招募家庭志愿者185名。三是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为了与灾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和来厦妇女儿童伤病员及家属提供精神上的抚慰和生活上的关照,按市妇联的要求,组织已报名备案的家庭志愿者、巾帼文明岗代表126人参加培训学习,掌握情感关爱的原则、方法和技巧,引导志愿者们用爱心、真心、细心为灾区需要帮助的群众和来厦伤员、家属提供服务。各单位妇女组织积极配合机关党组织多次参与为灾区献爱心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机关广大妇女都积极为援助灾区尽一分力。四是发放“爱心结对卡”。为把“大爱助孤”活动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善款到位,用到实处,9月中旬,市直机关妇工委主任及巾帼文明岗代表3人,随市妇联翁主席一行10人前往彭州市,在重灾区白鹿中心学校,参加了“同心牵手、大爱助孤”启动仪式,会上与彭州市民政局签订了“大爱助孤”协议,将第一批善款通过民政局转交给灾区受助人员。11月18日市妇联召开“大爱助孤”活动总结会,市直机关160个签订了助养协议的单位,领取了为“大爱助孤”活动专门制作的爱心结对卡,明确了助孤对象。为宣传助孤中的好人好事,市直机关妇工委积极配合厦广电台和厦门电视台制作关于“大爱助孤”活动情况节目。 三、围绕和谐,积极营造机关融洽氛围。 构建和谐机关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证。市直机关各妇女组织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的总体部署及其转发市直机关党工委构建和谐机关的意见,动员机关广大妇女积极投入构建和谐机关活动,发挥妇女在机关、单位、社会、家庭中的独特作用,积极维护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一是组织“庆三八、讲和谐、促发展”联谊活动。“三八”节妇工委与市直工会联合组织市直各单位的妇委会主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巾帼志愿者宣导员代表共100多人,到长泰县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庆三八、讲和谐、促发展”联谊活动,大家一边交流工作心得,诉说工作的苦与乐,一边涉小溪钻山洞,姐妹们反映用这种方式来庆祝自己的节日,感到格外地放松与欢乐,益于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成立市直机关女领导气排球队。女领导气排球队主要由市直机关副局以上女领导组成,旨在加强女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活跃厦门市女领导干部业余文体活动,使她们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我市跨越式发展中去。坚持每周一下午下班后组织训练。在厦门市女领导“庆五一 迎奥运”气排球友谊赛中,市直机关妇工委组织的3个参赛队,分别取得了第一、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中秋”节还组织了“庆神七,迎国庆”活动。三是开展“现代女性大讲坛”活动。与湖里区妇联联合举办“创和谐社会,建快乐家庭”讲座。与市巾帼园联合举办各种公益讲座,针对中考和高考考生的家长开办了“考生压力管理” 讲座,母亲节期间开办了公益营养讲座和儿童膳食讲座。丰富机关广大妇女的各方面知识。四是组织参加健步行。“三八”节期间市直机关妇工委组织市直机关女干部2000多人,参加在环岛路举行的全市迎奥运·向前进——万名妇女健步行活动。五是组队参加健身展示。在“鸿瑞情”我与奥运同行-厦门市第二届百队万名妇女健身展示活动中,市直机关妇工委积极组队参加椅子操和自由操展示,同时想方设法组织80人的方阵队伍,圆满完成市妇联分配的任务,荣获组织奖。六是组织参加家庭趣味运动会。“六一”节期间组织市直机关干部10个家庭,参加省首届儿童欢乐节暨厦门第二届家庭趣味运动会,为少年儿童成长营造一个平安、温馨、和谐、健康的家庭与社会氛围。七是组织夏令营活动。暑假与市巾帼园联合举办“五小公民”军旅夏令营、新加坡亲子教育交流之旅等夏令营,300多人参加,深受家长和孩子们的欢迎。八是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8个家庭被评为市“文明家庭”。6个家庭被评为市“节能环保家庭”,3人被评为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市“勤廉贤内助”。 四、围绕实效,加强妇女自身建设。 市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把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组织建设。近年来,各单位妇女组织,加强和规范机关妇委会建设,抓好直属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建设,指导她们积极开展工作。市直妇工委认真指导、服务各单位妇女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今年先后指导批复4个单位成立和换届妇委会。机关各级妇女组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机关妇女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增强各级妇女组织的活力。市地税局等妇女组织建立了网站,及时交流妇女工作的学习、思想、工作体会,营造妇女工作氛围。二是抓能力培训。组织妇干参加中国妇女十大精神读书班,举办各种讲座,确保妇女工作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市直妇工委在《厦门机关党建》网站的《巾帼风采》栏目中,及时宣传各单位妇女工作情况,今年在《厦门机关党建》网站登载妇女工作信息百余条,在省市妇联网站登载80余条,促进市直机关妇女工作的开展。三是推荐优秀外出学习考察。今年先后推荐三批22名优秀妇干、巾帼文明岗标兵、优秀宣导员随市妇联赴华北、东北、华东等地考察学习,开阔妇女干部的视野。推荐4名处级妇女干部参加全省女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积极参加“两岸三地”妇女相关议题研讨会。四是做好党建联创协作组工作。率先组织市直机关党建联创第六协作组活动,起示范带动作用。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市直机关妇女工作与市委、市妇联的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有的单位妇女组织不够健全,不能按期换届,有的甚至未建立机关妇女组织;妇女工作者的知识面较窄,眼界不够宽,在工作中缺少新思路、新方法,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妇委会主任多数是兼职,在其工作时间和精力分配上,有主业高于副业现象;妇工委人员编制少,工作上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0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09年是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的起始之年,也是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关键之年。市直机关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国妇女十大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贴近机关妇女发展要求,立足基层开展工作,大胆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推动机关妇女工作走前头,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建立六十周年献礼。 一、抓好学习,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妇女工作 市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主动贴近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部署,通过组织学习会、座谈会、演讲会、论坛、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网页交流等形式,组织机关妇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带领机关妇女积极响应“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的号召,坚定信念、牢记使命,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崇尚文明、倡导和谐,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带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科学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建设者;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积极开展“我为发展献计策”活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思路、参与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举措,在推动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围绕中心,引领妇女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不断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水平。认真总结多年来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经验,进一步提升“巾帼文明岗”的品牌效应,拓展创建领域,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机关妇女融入我市经济发展,彰显作为。坚持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过程成为培养妇女人才,展示妇女风采的过程,积极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空间,探索“巾帼文明岗”检查验收的方式,提高创建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第三季度将开展“巾帼文明岗”考核、复评工作,适时召开创建工作观摩会;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巾帼文明岗”;适时组织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和联宜活动;积极推荐优秀外来员工参加厦门市第八届“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评选表彰活动。 二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城乡对接、结对帮扶活动,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展科技牵手、项目牵手和资金扶持活动,继续抓好“岗村结对”工作,抓好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与云埔村“岗村结对”共建油茶示范基地,认真总结岗村结对活动经验,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实效,切实帮助农村解决发展问题,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第四季度召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与云埔村“岗村结对”现场观摩会。 三是开展“两岗手拉手”活动。加强巾帼文明岗之间的互动,促进岗与岗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提高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水平。3月份在市图书馆举行“两岗手拉手”启动仪式暨签约仪式。 四是提升巾帼志愿者宣导员服务水平。出台《厦门市直机关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继续扩大市直机关巾帼志愿者宣导员队伍,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为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今年将安排经济形势、人文历史、厦门风光、形体礼仪等培训。 三、以人为本,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有效作为 一是继续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以庆祝各种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妇女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三八”节组织开展十项系列活动;“六一”节推荐市直机关家庭参与市妇联组织的“家庭趣味”运动会比赛;暑期组织五小公民夏令营活动;继续开展“现代女性大讲堂”活动,组织系列讲座,开展“美在举手投足间, 共创美好新生活”活动,帮助市直机关女公务员从体态、仪态、心态诸方面系统科学地塑造形象;继续组织女领导气排球队训练和参加比赛。 二是继续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学习讨论永春同志的《家庭和谐初探》一文为契机扎实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以廉养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市直机关妇工委将推荐优秀家庭参加全市“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活动。 三是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扬机关妇女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社会的精神,积极投入送温暖、春蕾助学、结对帮扶、帮助教育失足妇女、“大爱助孤”等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关爱行动”,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主题活动,通过慰问、写信、打爱心电话等形式,当好“爱心妈妈”。 四是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结合2009年法制宣传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的相关活动,自觉行使和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市直机关的女干部要增强性别意识,切实加强男女平等发展意识,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自觉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四、夯实基础,在提升机关妇女工作水平上走前头。 一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机制。机关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把机关妇女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同步建设、同步督促、同步推进。机关妇女工作要自觉地融入机关党的工作大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妇女组织的有关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 二是加强机关妇女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办法,为妇女干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素质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努力学习新时期做好妇女工作必需的新知识、新技能、新经验,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建设一支满怀真情、热情、激情,有干劲、韧劲、闯劲,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的妇女工作者队伍,切实当好机关妇女的知心人、贴心人和娘家人。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非税杯”读书活动,适时组织妇干培训班和组织外出考察学习。 三是建立妇女工作信息员队伍网络。全面掌握市直机关妇女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建立市直机关妇女工作信息员队伍网络。适时举办信息员培训班。 厦门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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