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申报“巾帼文明岗”工作的通知
各妇委会、巾帼文明岗:
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市直机关各妇女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女性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巾帼建功”活动。根据厦妇[2004]56号文件精神和厦直妇工委[2005]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拟推荐一批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同时做好2005年厦门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需申报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的单位,请写好申报材料于4月10前报市直机关妇工委。
2、凡需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包括去年已申报未验收的单位:厦门人民广播电台音乐台、市巾帼园、市仙岳医院心理科、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户政科申报窗口、市同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科、高崎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市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处、市容环境管理处后坑垃圾压缩中转站中控室)要做好被抽查、验收的准备。没报材料的单位请于4月15前报市直机关妇工委。
3、凡需申报全国、省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必须是下一级巾帼文明岗满两年以上的方可申报。因申报名额有限,要求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地进行推荐,申报材料请于4月15前报市直机关妇工委。
厦门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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