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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厦门机关党建 时间:2009-09-14 11:28
厦直纪〔2009〕1号      关于印发《2009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   现将《2009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4月1日         2009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2009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的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方案》的落实,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首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为实现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   1.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学安排全年工作任务。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方案》的部署,在党组(党委、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把机关纪检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工作总体布局,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研究提出本单位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力求在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盘,确保全年机关纪检工作取得成效。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要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纪观念,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带动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4.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机关作风状况,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从经办岗位、服务窗口抓起,从公务纪律、文风会风抓起,从每一项活动、每一个项目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措施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5.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积极参与对市委、市政府利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公共服务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持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6.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继续在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7.扎实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机关党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作出具体安排。要围绕“廉”字,以读书思廉、教育倡廉、谈话促廉、典型导廉、媒体传廉等“五廉”为载体,通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要注重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不断丰富深刻内涵,拓展有效途径,创新形式载体,逐步形成廉政工作理念,树立行业廉洁形象,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8.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发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9.突出办案重点。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查处冒领各种补贴、补偿款等行为,打击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10.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坚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更加注重依纪依法,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强化办案监督,切实落实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申诉复查以及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保证办案质量,保障被调查和处理人员合法权益。今年将对有关单位重信重访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加大对机关纪检组织查处案件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办案合力。更加注重案后整改,继续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质量,注重处理效果,要定期排查矛盾隐患,防止矛盾积压升级,通过深入调查信访举报问题,挖掘案源线索,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2.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2009年工作任务分解,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和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坚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确保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3.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机关纪检组织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整体效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协助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落实。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录、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贯彻党务公开有关要求,努力增强机关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对机关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4.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加强对拥有行政、管理、执法、执收及掌管人、财、物、工程、项目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持续规范权力运行。要通过加强对决策阶段制度设计的监督,不断创新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加强对执行阶段遵守程序的监督,促进制度落实;通过加强对事后发现的违纪行为的查处,教育警醒干部。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直纪工委将选择若干单位,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15.加强自身建设。机关纪检工作要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市直纪工委今年还将继续举办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   16. 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职能作用。机关纪检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树立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着力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着力推进机关纪检工作理念、思路、方法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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