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征集评选活动
厦直纪〔2008〕5号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征集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总结交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市直机关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近年来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可以是单项的活动,也可以是系列活动。
二、基本条件:1.主题突出。必须紧扣反腐倡廉这一主题,体现廉政文化进机关这个内涵,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格调高雅,健康向上。2.特色鲜明。与本单位实际、业务工作、党员干部思想结合紧密,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行业特点。3.形式新颖。有别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是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活动。4.参与面广。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参与率高,持续时间较长,5.效果明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得到上级肯定和干部群众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各单位要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征集评选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材料参评,根据报送情况拟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具体评选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008年12月前):各单位按照要求,对照条件,填写《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申报表》,介绍活动形式,主要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内,于200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直机关纪工委或用电子邮件发送市直机关党工委电子信箱:jgdgw@xm.gov.cn:或发送厦门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网《信息报送系统》党工委专用信箱:www.gov.xm。
2.评选阶段(2009年1-2月):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从中选出若干,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出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
3.表彰阶段(2009年3月)评选结果计划在廉政文化进机关成果展示会上予以表彰。并将评选上的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制作成展板展出。
四、几点要求: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好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的目的是总结宣传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上的典型经验和廉政文化创建中的好做法,展示机关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更加振奋的精神投身到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对近年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从中筛选富有创意的活动参评,要结合实际,创设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好载体,积极组织参评,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过程。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是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对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方案,要注重利用各种优势,将传统宣教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各种寓教于乐、参与面广,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廉政文化入脑入心,取得效果。3.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近年来,市直机关各单位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中大胆探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一年多来,也得到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热烈响应,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善于总结经验,深入挖掘,提炼出针对性强,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的好活动,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在文化活动中感受和领悟廉政,各单位也互相交流做法,借鉴经验,推动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告市直机关纪工委审理室,联系电话5052563。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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