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厦直纪〔2008〕1号
2008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2008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的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取得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工作部署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分专题深入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十七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上来。
2.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增强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积极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市直机关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把机关纪检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工作中去,统筹考虑,一起部署,认真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市直纪工委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以推动工作落实。
3、努力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机关纪检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方法,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
4、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今年将继续在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学党章、守纪律、做表率”为主题,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章、践行党章、遵守纪律、服务发展方面当好表率,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要在提高机关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特别是政治纪律意识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倾向,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权威,机关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章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
5.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浓厚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在总结去年活动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纪工委将编撰反腐倡廉教育材料,年底要召开廉政文化进机关成果展示会。
6.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运用《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建要讯、机关纪检工作和机关党建网站等阵地,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7、突出办案重点。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8、改进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严格办案程序,强化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督办核查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
9、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同时要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去年市直机关作风问题督查调研工作的成果,把抓好领导干部作风与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继续抓好公务纪律的同时,着力解决服务不优、效率不高、推诿扯皮、“中梗阻”问题,以及工作表面化、不用心问题,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0.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机关纪检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配合机关党组织及相关部门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10、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要切实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识、行为失范。积极探索机关纪检组织在参与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作用等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方法。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1、深化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努力增强机关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各项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六、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2、注重制度创新。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3.推进各项改革。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以下各项改革:(1)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3)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行公务卡制度;(4)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同时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机制,加强对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体制,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4、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总结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三年来的情况和经验,按照即将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配合党组(党委)研究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意见,做好今年工作任务分解,积极探索协调配合和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
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
15、进一步提高机关纪检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素质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市直纪工委将继续举办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
16、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机关纪检组织的职能,着力推进机关纪检工作理念、思路、方法的创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务求取得实效。市直各纪检组织要及时上报重要工作的安排、重大活动的部署、调查研究的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意识,加大信息报送工作的力度;要坚持定期召开市直部门(单位)纪委(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的制度,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的横向联系,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市直纪工委将加大对机关纪检组织抓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做好与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及时沟通反馈。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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