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厦直纪〔2007〕2号
2007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2007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1.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宣传掌握好、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市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要把机关纪检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工作中去,统筹考虑,一起部署。
2.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发展、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特别要围绕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3.开展专题教育。各单位要在今年上半年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开展以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组织好专题学习,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中广泛深入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把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学深学透。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查摆活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要深化“当好三个表率,服务跨越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机融入其中,并充分运用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专题调研成果,督促抓好公务纪律,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三)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主题抓教育,集中造势抓氛围。继续发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建要讯》、《机关纪检工作》、《机关党建网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
6.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市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要求,拟在市直机关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五个一”活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各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机关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本机关、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政风建设。要督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和清正廉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9.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市委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2007年制度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机关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0.加强党内监督。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11.开展重点岗位监督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明确重点岗位,开展“工作岗位风险点警示”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市直机关纪工委将开展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12.发展党内民主。要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六)严格依纪依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3.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各种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和问题。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4.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案管工作,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加强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办、督办重大或复杂的案件。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七)深化改革,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15.继续抓好各项改革。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积极配合党组(党委)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继续清理“小金库”,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16.积极推进和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
(八)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17.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把握机关纪检工作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要按照 “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进一步更新理念,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当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直机关纪工委要继续举办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市直机关 2007年 纪检工作 要点
报:市纪委,市直机关党工委。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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