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成旺在2006年市直纪检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牢记责任 全面履职
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6年3月9日)
汪成旺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
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机关纪检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市纪委副书记吕世华,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胡智勇到会并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现在,我受市直纪工委委托作工作报告。
一、2005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2005年,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市直机关纪检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保证了市直机关各项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
——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市直机关纪检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具体意见》,协助党组(党委)制定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各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市直纪工委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引导,4、5月份,在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举办学习讲座、辅导报告,组织座谈讨论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6至8月,又开展了《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市直机关45个直属党组织3513名党员干部参加竞答,参答率达95.83%,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的了解。市直各单位还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有重点地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实施纲要》的落实。
——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有了新的拓展。市直各单位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开展主题实践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电教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厦门监狱等教育基地接受法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歌曲征集和演唱活动。注意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提高教育效果,重视利用网络开展教育,组织开展网上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厦门机关党建网站》及《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纪检工作》刊物和简报等信息平台,加大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市直机关各单位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机关党的建设之中,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的成功经验,努力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构建党内民主机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单位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中,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整改提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综合分析各方面反腐倡廉情况和反映,针对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有效监督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各单位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民主生活会质量有所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更加浓厚。加强信访监督,对市直机关各类评先评优的个人和集体(单位)进行审核;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积极参与有关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同时,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还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行政监察监督职能。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清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和非煤矿工作,市直机关近50个部门(单位)2万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登记;狠抓“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共有94人上交礼品92件(折合金额245892元)、礼金99069元,276人拒收礼品191件、礼金114809元。许多单位还建立健全了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进一步促进廉洁自律工作。
——查办案件工作持续深入。去年,市直机关新立案件20件(均为自办案件),大案8件,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1件,其中上年度遗留案件1件,结案20件,结案率95%。受党政纪处分18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直纪工委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30件次,其中初信初访28件,重复件2件,已办结27件,办结率96.4%。进一步加大对重要信访线索的初核力度,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查报件、回音件,市直纪工委对信访线索进行认真初核,其中2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重视发挥查案在惩防结合、综合治理方面的整体效能,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指导发案单位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机关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举办了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受训人数近百人。加强市直纪工委内部建设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健全纪工委机关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与交流。坚持定期召开委务会,通报情况,点评工作,讨论、布置阶段工作。落实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与交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党组(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的指导力度。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案件查审报告等制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对机关纪检工作重视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不够完善,有些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一些反腐倡廉政策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市直纪工委对机关纪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对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还存在思路不够开阔,措施和办法不多,督查不够及时有力等问题。我们一定要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为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精心组织,迅速安排,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学习,使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的作用,力求先学、多学、深学。要结合学习贯彻今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把机关纪检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工作中去,统筹考虑,一起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意见。纪工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并及时总结经验典型,以推动面上学习。
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市直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一定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要求,切实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各单位要在今年上半年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开展以学用党章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须组织一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上一次以上的专题辅导课,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自学、集中宣讲、交流学习心得、组织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学习。市直纪工委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在适当时候组织征文比赛、经验交流。
(二)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机关纪检组织要增强全面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完成市直各单位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各单位纪检组织的首要任务。当前,要紧紧围绕实施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要任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监督检查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结合,既要查处严重妨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又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着力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加强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并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继续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培训办班行为。
(四)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省委《贯彻意见》、市委《具体意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市直机关许多单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工作任务中是牵头单位,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按照市委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切实负起责任。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深入分析研究本单位拒腐防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措施。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组织协调,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推进责任制的落实。要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月巡查工作。
要继续坚持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狠抓落实。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抓住有利契机,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构筑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学习党章为统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谷文昌、郑忠华、张仁和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继续抓好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安排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坚持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把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改进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努力使反腐倡廉教育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继续运用《机关党的生活》、《机关党建要讯》、《机关纪检工作》和机关党建网站等阵地,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对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早发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六)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各单位要通过增强监督意识、把握监督重点、落实监督制度和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的重要环节,掌管人、财、物等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舆论监督等制度的落实。要严格组织生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支持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开展监督,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措施,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今年内,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七)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在查处违纪党员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坚持发案单位党组(党委)对案件查处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强化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市直纪工委将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加强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做好案件初查核实工作。
(八)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勤政高效。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重点督查各单位及其公务员是否合法、合理行政,公平、高效执法,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认真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体制、机制上加强作风建设,努力使制定和实施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构建有效的宣传教育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实践推动机制、激励评价机制,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机关,让人民群众满意,使基层和群众对市直机关作风的评价进一步提高。
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机关纪检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之年,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机关纪检组织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能力和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确保2006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担负维护党的纪律、实行党内监督重任的专门机关。机关党组织的纪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机关纪检干部要坚定信心,做好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既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又要坚决查处违反党章的行为,保证党章得到有效的学习、遵守和贯彻。要认真履行协助各级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不断改革创新机关纪检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工作环境、条件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面临许多新的形势和严峻挑战,给机关纪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从观念上、方法上、内容上、机制上不断创新,使我们工作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它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要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发扬优良传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要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做好机关纪检工作所需要的知识。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继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同志们,2006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特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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