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直纪〔2006〕1号
关于印发《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
现将《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2006年 工作要点
发:各直属党组织、纪检组织
报:市纪委、市直机关党工委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6年3月21日印发
存档(2) (印100份)
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200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为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以及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上来,把市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市直纪工委将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2、开展以学用党章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在今年上半年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开展以学用党章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须组织一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上一次以上的专题辅导课、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自学、集中宣讲、交流学习心得、组织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学习。市直纪工委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在适当时候组织征文比赛、经验交流。
3、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意见。
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4、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要围绕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要任务,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各单位有效履职,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6、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
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各单位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部位、领域、环节和事项,进行检查和专项治理。要查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要通过深化改革,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8、加强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继续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培训办班行为。
四、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9、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继续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领导,继续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把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形成全面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要抓好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具体意见》的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的具体措施,明确领导、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2007年前各项任务的落实。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纪检组,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0、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组织协调,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推进责任制的落实。要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月巡查工作。
11、继续坚持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每季度就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事件干部群众的反应及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收集机关党员干部的反映,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3、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和机制。坚持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开展新创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继续运用《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建简报》、《机关纪检工作》、机关党建网站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
14、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等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
16、切实维护党员权利。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措施,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
17、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今年内,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七、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案件
18、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依法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19、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加强信访工作。做好案管和审理工作,减少遗留案件。加强申诉受理工作,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在查处违纪党员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市直纪工委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要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八、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20、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要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勤政高效。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机关尽职尽责、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动发展,努力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机关。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
九、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提高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1、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增强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努力完成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认真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
22、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定期听取机关纪检工作汇报,为机关纪检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市直纪工委将于第三季度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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