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5年,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败工作方针,重点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直属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统筹规划好教育工作,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党内法规;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要健全教育制度,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方法,完善教育机制,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努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市直各单位要把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作为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制度建设的具体安排。要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或制度。特别是要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机关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和组织协调工作等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要继续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要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入手,推进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责任制月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要继续落实反腐败形势季分析制度,就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收集机关党员干部的反映,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要建立市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季度联席会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情况沟通。
3、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和易于滋生腐败的部位为重点领域,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主要渠道,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各单位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舆论监督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展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并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的监督。
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
加大预防力度,决不是放松惩治腐败工作。要严肃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统一。
1、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和参加赌博等违规行为,要坚决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肃处理。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继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紧迫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机关工人员的群众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开展效能督查,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要认真落实机关绩效评估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注重评估结果的运用,奖先评优、晋级晋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高效。
3、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要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要加强案件审理,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不瞒案,不压案,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要认真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信访中发现案件线索,认真分析核实。对不实举报要消除影响,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要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
要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抓好治本抓源头工作。以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为重点,积极促进各项改革和各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4、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纪检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市直纪工委将坚持办好一年一期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方式。各机关纪检组织要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提高党的纪检工作“五种能力”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检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监督,遵纪守法,经受住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三、把握工作原则,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005年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第一年,也是市直机关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年。工作任务重,头绪多。为做好各项工作,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把握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并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坚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先优势和机关的中心任务开展纪检工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各项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各单位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保证。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促进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决地予以纠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制度一经形成,必须坚决落实,同时,注意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注意从发展变化着的新情况出发,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内容、方法、机制和经验,使反腐倡廉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处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改进工作方法。
要搞好反腐倡廉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一是思想上要认清关系。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今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纪检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个重点进行。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织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并在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教育内容、方法上要有机结合。要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有关内容融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应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法结合使用;三是工作安排部署上要有机结合。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关工作可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工作结合进行;廉洁自律的有关工作可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结合进行;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可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阶段工作结合进行;并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要处理好构建惩防体系与完成当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关系。既要把握全局,着眼长远,抓好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整体部署,又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好当年反腐倡廉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的阶段性任务,二者不可偏废。
3、突出工作重点。
今年,市直纪工委将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加强调研、个别指导;制度保证、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全年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重点,带动其他各项任务的落实。主要抓好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或办法、强化党内监督和查办案件三项工作。各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也应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各自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抓出实际效果。
4、加强组织协调。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反腐倡廉形势分析制度、领导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针对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的分解,发挥职能部门(处室)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处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市直纪工委要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各方面的职能优势整合好、组织好、发挥好,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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