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4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政机关提供政治保证。
(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要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要求:⑴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⑵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⑶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⑷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⑸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⑹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⑺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⑻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认真抓好“三清理、一严禁、两纠正、两落实”工作,即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六合彩”等非法彩票活动;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于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账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强化案件意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市直机关纪工委将加强与审计、司法机关的联系,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要针对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编制少且分布在各部门的实际,继续采取跟班培训等方式,整合机关纪检工作人力物力。要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育,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按照全国、省、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善于通过信访举报这个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分析重大案件情况和线索,了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纪工委将继续完善各项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坚持重要信访举报线索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办信责任制等,并注意加强与基层各单位的联系,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整合信访资源,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
(三)转变工作作风,着力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着眼点,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市直机关各单位要以开展“两转变、两增强”机关党建主题活动为抓手,围绕“两服务、两满意”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基层满意、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努力在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纪工委将根据市委书记郑立中同志在党工委调研时的指示,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调研,特别对目前机关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进行分析,提出思路,以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四)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制度、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三个关键环节,也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在教育方面,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一是组织年度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确保上级各项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到位。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组织一次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及时传达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的工作报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卢展工的讲话和梁绮萍的工作报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郑立中的讲话和陈修茂的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要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不断巩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条规两道防线,增强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意识。要结合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市直机关纪工委将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从3月起,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学习“两个条例”,并通过知识测试、学习问答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进行反腐败形势分析,确保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纪工委将建立反腐败形势分析会制度,每季度就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事件干部群众的反应及反腐败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收集机关党员干部的反映,及时汇总,形成材料报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每季度要根据议题收集情况,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上报。
在制度方面,要注重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努力在源头治本上有新的拓展,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一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四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深化金融企业改革,深化效能建设,市直机关纪工委将确定重点联系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当前,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责任分解。要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二是责任考核。要健全完善科学的责任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纪律,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市委《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建立以“六个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综合检查制度。市直机关纪工委将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继续检查,并适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交流会。
在监督方面,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契机,大力加强党内监督。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组织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熟悉、掌握《条例》的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办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抓好本单位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各级纪检组织要依据《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行为。市直机关纪工委将把两个条例的学习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建立党内谈话提醒制度,对应进行谈话提醒对象的条件、谈话提醒的内容和形式、应把握的原则和组织领导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努力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预防和监督的关口前移到位。还将建立纪委书记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纪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探讨加强党内监督的做法、经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为适应日趋复杂的斗争形势和更加繁重的反腐败任务,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等办法,认真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业务素质、科学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纪工委将继续坚持举办每年一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探索培训教育的新方法、新思路,要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方式,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优良的品质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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