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厦门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直机关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突出“团结鼓劲、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今后五年力争落实“五个翻番”、打造“五个厦门”、实现“四个新跨越”的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按照“四个提升”和“四个增强”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素质和市直机关文明程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推进海西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夯实共同思想基础上有新举措
(一)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紧密围绕市委提出“一体化提效提速、二三产做强做大、内外需并重并进、惠民生优先优质、抓党建求实务实”的发展战略,不断夯实机关党的工作服务海西建设的思想政治基础,真正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厦门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堡垒。
(二)继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和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文明言行,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塑造文明中国和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一是深入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紧紧围绕提高公共文明指数,结合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在机关认真组织“公共生活好习惯”主题道德促进行动和“文明生活”主题演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学礼仪、懂规范、讲礼貌、守秩序,做文明有礼的厦门人。推选“文明礼仪标兵”,突出抓好行业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健全岗位文明行为规范,开展竞赛活动,促进行风转变。二是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参与厦门“书香鹭岛活动月”和“经典诵读节”活动,通过推荐优秀书目、“世界读书日”深入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征文、读书讲座、演讲、知识竞赛活动等。依托“鹭江讲坛”和全民阅读示范点,组织专家学者举办读书讲座,在市直机关营造浓厚的阅读氛围。三是着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加大公共场所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行各类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集中整治公共场所的秩序,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着力解决文化市场、市容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文明交通伴我行”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我市机关各级文明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构建良好城市环境。
(三)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促进道德养成,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组织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切实落实道德模范的帮扶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确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好事”活动,及时发现和推介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和事例,进一步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努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以纪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和第9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四德”、履行《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遵守厦门市“十不准”规定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扶贫济困、情暖厦门”等社会捐助活动,深化文明单位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三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在普及文明礼仪、推进交通文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慈善事业、扶弱助残、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考评,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
(四)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突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节日文化活动。发挥机关工青妇组织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丰富节日内涵,推动闽台交流、挖掘民俗文化、凝聚民族情感等方面见成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
二、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上有新作为
(一)认真做好迎接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围绕测评项目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狠抓工作到位,狠抓创新提升,务求创建实效。利用《机关党的工作》刊物、《机关党建要讯》简报和《厦门机关党建》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不断完善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责任机制、重点问题解决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监督激励机制等,切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围绕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组织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承担的任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检查和点评,争取不丢分。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定期组织市直机关特邀考评员进行明查暗访。
三、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上有新业绩
(一)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届中复查和国家级文明建设先进的推荐工作,扎实做好2011年度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考评、表彰工作。各单位要以评选和复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争创意识,对照创建规划,总结经验,查找并整改存在问题,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引导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把文明创建活动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机关办公场所和院落环境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深化“全民节约、共同行动”主题活动,推进节能减排,创建节约型单位。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机制。市直机关文明办将建立创建工作日常管理机制、创建工作活动评议制度,着力加强创建工作经验总结,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培植特色,提升档次,促进文明单位创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年底将举办市直机关第六期文明建设骨干培训班,提高市直机关专兼职文明办人员工作能力。
(二)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途径,不断提升行业创建水平。一是加强诚信建设。在文明行业及窗口单位,广泛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诚信理念,深化诚信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气;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二是倡导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推选出一批文明行业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文明单位车辆违章通报制度,引导文明单位驾驶员争当文明司机。
(三)大力推进文明共建工程。进一步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城乡共建活动的新机制、新途径,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城市文明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增强文明创建整体效果。一是推进城乡共建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捐建农家书屋活动,为农村送知识、送科技、送文化;坚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四下乡”活动,通过向农民群众赠送文明礼仪手册、科普知识和法律读本,举办文明礼仪讲座、科普常识展览和法律法规宣讲等形式,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要率先做好挂钩共建村工作,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继续推进社区共建工程。继续深化市直机关与社区的共建关系,广泛深入开展访贫问苦、送医义诊、便民服务、法律政策咨询、文明知识宣传等活动。市直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科技、统战、对台、体育、环保、民政、文化等知识进社区活动。三是继续推进军民共建工程。不断创新双拥形式和办法,注重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提高拥军含金量。
(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以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不断创新机制、创造经验。一是强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网吧管理、优化网络环境、净化声频视频、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做到常抓不懈、决不动摇、决不手软。建立健全净化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加大防控监管,强化工作合力,形成常态化管理。二是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市直机关老干部,深入学校开展优秀革命传统传唱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加强校外道德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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