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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机关党建 时间:2025-08-12 11:08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巡察,于2025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整改自觉。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工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召开委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例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标对表抓整改抓落实,以坚决态度和扎实举措,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工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成立工作小组,压实责任链条。工委常务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2次委务会和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统筹推进。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7个方面42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24条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工委常务副书记带头领办4个重难点问题、12条整改措施推动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分工领办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审核把关。
    (四)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取得成效。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既大力整改问题,又深入总结经验,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查缺补漏、推动工作的过程。通过制定长效常态的制度机制,做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共制定和完善制度26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关于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以高促高”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举办机关大讲堂、“阅·青春”学习沙龙等活动,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推动学习任务细化落实。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强调对“7·9”重要讲话精神及“7·29”重要指示的学习贯彻,对年度机关党建19条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班子成员分片开会推动落实。三是常态化抓好学习培训。制定下发《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及培训工作提示,将学习贯彻“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务干部培训规定内容和主题党日指定学习内容。
    2.关于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工委与机关各部门常态化沟通交流实施办法》并正式施行。强化与市直部门一把手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压实抓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建立述职报告“四级审核”机制。加强对2024年度市直系统党组(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内容的把关,杜绝述职报告内容与往年雷同问题的发生。三是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通过“回头看”复审近5年党组(党委)书记述职报告,除个别单位外,未发现其他直属党组织存在内容相同的情况。今后工委将严格落实“四级审核”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已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工委委务会议事规则》。固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举措6条。二是将落实“第一议题”情况纳入党建督查内容。修订《党建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情况作为政治督查的重点内容,以常态化督查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工作规范化。三是开展专项督导。就部分单位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的问题,下发通知进行督促指导,指导健全机制。
    4.关于理论学习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实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修订《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查制度》,印发年度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方案,对15家单位开展列席旁听。二是加强完善通报机制。下发情况通报,通报共性问题、典型问题4条,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市直系统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作出专项提示。督促部分单位就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多、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共同提升。已依规依纪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关于理论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摸底调查。通过调研摸底、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汇总党员培训需求、优化培训形式的意见建议。撰写情况分析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将学习贯彻“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务干部培训的规定内容,统筹形成35门精品课程。三是抓实青年思想引领。修订完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规则,深化“阅·青春”品牌建设,举办青年骨干培训班、学习沙龙、青年座谈会等6场次,加强共学互鉴,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做法成效被人民网刊载报道。
    6.关于理论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确定自选研究方向。针对我市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需要突破的难题确定年度委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方向内容。二是制定《课题调研评审办法》。科学设置机关党建调研课题评审方式,确保评审方法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三是深化课题研究。下发工作提示,提出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片区协作等工作建议,指导相关单位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7.关于模范机关评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实施办法(试行)》。对创建工作的遵循原则、内容标准等进行规范,将创建工作融入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并作为主体责任检查和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列入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内容。通过党建督查、专项检查等,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对工作开展有成效的单位,在评先评优等予以优先考虑。三是深化创建典型宣传。运用工委宣传载体,持续推广各单位典型经验,推动全市模范机关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8.关于创新案例培育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纳入工作部署。印发《2025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主要工作安排》对创新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各直属党组织做好案例培育工作,提高案例报送质量。二是开展市级评审。制定《工委体制机制创新案例评审办法》,于5月中旬启动该评选活动,目前已完成复评。三是合力提升推广。与市委改革办、效能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将联系机制写入评审办法,通过组建多单位参与的专家评审组,增进创新案例推广运用和成果共享。
    9.关于党建品牌评选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指导推动。召开市直系统群团单位党建创新座谈培训会,对群团单位的党建创新工作进行专门指导、专题培训。目前市妇联“暖‘新’之路 巾帼同行”等党建品牌,已具有较强个性特点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加强典型宣传。梳理汇编近3年市直系统优秀党建创新案例,印发各直属党组织学习借鉴。总结提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个第一”经验做法,在厦门港党建实践基地全面展示。
    10.关于思想动态研判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规范。制定《厦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报告分析办法》,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查和分析研判,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拟于2025年10月形成分析报告。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将思想动态研判工作纳入年度党建督查计划,通过党建督查、走访调研等形式,推动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全覆盖。
    11.关于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表彰奖励推荐标准。在开展“建设‘四强’党支部 争当‘四好’党员”活动中,强调“工委各类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岗位倾斜”等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二是强化表彰奖励的成果运用。以开展“四强四好”活动为契机,明确“新一轮市直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对象从评价周期内获评工委年度专项评优的对象、获评下一级党组织‘两优一先’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产生”,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12.关于未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和年度述职内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考评体系。召开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述职评议考核项目,在研究评价等次时把党建业务融合成效作为重要依据。二是列入工作计划。将党建与业务融合作为工委开展市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督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确保专项行动高效落实。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工委主要领导带队走访翔安海关调研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创新做法,在市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通过选树培育先进典型,把好做法推广到市直系统学习借鉴。
    13.关于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市直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措施。重新制定工作指引,把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各级主体责任检查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二是优化市直机关党建联创协作机制。印发《关于重新调整机关党建联创协作组的通知》,成立科技与产业创新等5支先锋服务队,使党建联创协作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加强调研交流。压实党建联创协作组牵头领导责任,制定调研月计划,委领导到本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面对面”调研指导。
    14.关于落实“双报到”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厦门党建e家”巡查工作规则》,将精准“双报到”落实情况纳入巡查范围,确保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过程监控。通过“厦门党建e家”新增模块功能,每月对直属党组织精准“双报到”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落实较差、进展较慢单位进行督促提醒。三是开展专项督导。就部分单位报到率不高、参加活动较少等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同时将参加“双报到”情况作为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
    15.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发动各单位参与乡村振兴。在年度工作会议及党建联创协作会议上,工委持续动员市直部门在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活动中,积极担当作为,为乡村振兴作出“机关贡献”。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帮扶工作。工委将持续配合市组做好市直系统组团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的专项工作,将各单位挂钩帮扶效果列为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同时积极挖掘各单位的创新做法及典型经验,利用工委宣传平台,持续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16.关于对各区直机关工委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调研走访计划。工委班子成员每年走访、调研所联系区直机关工委不少于2次,并努力推动解决1-2个具体问题。结合年度会议、党建联创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推动市区两级工委每年互动不少于2次。目前已走访调研湖里、海沧、同安、翔安区直工委,通过赠送机关党务工作指引丛书,帮助提升各区工委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常态化沟通交流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依托5个联创协作组,推动市区两级工委交流常态化。
    17.关于存在超期未换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常态检查。定期针对换届选举等情况开展“厦门党建e家”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解决问题。对通报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党组织进行约谈问责。二是加强党务培训。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务》《党的组织生活工作实务》等纳入工委各类党务培训班的“必训科目”,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三是编纂工作规范。编纂党建实务工作指南丛书,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日常党务工作提供参考。梳理共性问题,制定下发通知,指导督促直属党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四是完善提醒机制。利用“厦门党建e家”逐级完善换届提醒机制,在党组织任期届满前定期向管理员发送提醒短信。工委每月初集中对临期换届的党组织发送换届提醒函、对超期未换届的党组织发送督办函。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对超期未换届且未申请延期的党组织取消评优资格,对推动下属党组织换届工作不力的直属党组织视情削减评优名额。已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推介全市机关党建经验做法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工委信息平台内容管理制度。明确每个专栏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栏内容定期更新。对现有专栏进行评估,关停部分功能重复的专栏。二是持续抓好党建宣传。发挥好工委“一微一端一刊物一栏目”宣传矩阵作用,在机关党建视点栏目、“厦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开设“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和“榜样力量”专栏,做好信息推送。三是加强央媒、省媒互动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采编、报送市直机关单位先进做法成效。已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统战群团工作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统战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统战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委务会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常态化工作联系,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充分发挥全市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联席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做好机关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沟通联系等工作。二是抓好机关妇女组织建设。采取调研走访、召开2025年度市直机关妇女工作交流会等方式开展情况摸底,指导督促具备条件的直属党组织成立妇女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20.关于未针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分析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工委班子成员挂钩基层联系点制度。修订挂钩方案,对班子成员联系的市直单位、垂管单位各1个基层党支部进行相应调整。二是探索推出“党建问诊”工作机制。采取“坐诊式”日常答疑、“巡诊式”定期督查、“会诊式”集中培训、“急诊式”重点排查、“复诊式”回访反馈,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的各类困难问题。开通2部答疑专线,集中解决基层存在难题。三是开展专项调研。针对党建创新做法少、党建品牌培育不够等问题,采取“送课上门”的形式,指导党建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理思路、破难题,提升工作质效。
    21.关于指导督促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干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制定工作规则,将所属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纳入巡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巡查,督促抓好整改。二是严格党务干部考察和任免审批。严格把关直属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拟任对象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任命或审批新任直属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20人,均符合任职条件。三是建立直属党组织负责人出缺提醒督促机制。对空缺6个月以内的发送《岗位空缺提醒函》,对空缺6个月以上的发送《岗位空缺督办函》。
    22.关于较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督查办法。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增加“每年对督查情况予以点名通报”等工作要求,树立“敢于督查、善于督查”的工作理念,健全完善督查结果运用机制。二是加强绩效评估采集。梳理分析2022—2023年实地检查中应扣未扣绩效分的情况,厘清整改界限,今后将严格按照扣分标准把关,配合做好绩效评估采集工作。三是组织党建督查培训。举办党建督查业务培训班,下发《党建督查工作手册》等培训教材,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
    23.关于检查交叉重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由责任部室每月下旬收集汇总各部室下个月的检查调研安排,制定工委调研检查报备表,精减合并后开展,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规范职责分工。厘清工委内部检查督查职能,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厦门党建e家”巡查工作规则》,避免出现重复交叉检查问题。
    24.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在委务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切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制度规定。修订《工委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和《工委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保障范围、使用程序等进行具体规范。结合工委党员大会、节前教育等节点,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
    25.关于委务会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工委委务会议事规则》。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清单作为“三重一大”内容,纳入委务会议事范围,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制定责任清单。根据班子分工、机构编制和形势任务等变化情况,制定《2025年度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提交委务会研究通过。三是开展专项督导。赴市科协进行现场办公,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明确基层党组织应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履行直接责任,推动完成对相关不合格党员的除名处置。
    26.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传导责任压力。专题学习上级有关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文件精神,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结合述责述廉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落实《培训费管理办法》。组织学习《工委培训费管理办法》,提高各部室审核把关能力。对各类培训作进一步规范,认真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三是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责任,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好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学习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7.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参会、查阅年度会议材料等方式加强跟进监督。以监督推动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政治监督切口,带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拼学习、拼作风、拼业绩。二是调整机关党建联创协作组,加强对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三是突出重要整改项目的跟进监督,对临近换届和超期未换届的下属党组织发送《换届提醒函》《换届督办函》。修订主体责任清单,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28.关于采购、合同管理等环节自主开展监督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人员对相关制度的专题学习,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走访市财政局了解采购相关规定,规范落实采购、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询价比价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执行。三是明确重点。进一步确认监督对象,梳理监督重点并上报市纪委。重点对模范机关创建、体制机制创新案例评审等专项资金开展跟进监督检查。
    29.关于执纪问责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巡察整改见人见事。对5名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二是纠正倾向性问题。案件审理中注意到市级部门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案件类型增多,督促围绕这一问题再次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切实提升案件评查质量。整理汇总2024年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党纪立案情况,完成对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点对点的指导。做好日常答疑解惑等工作指导,做好机关纪检学习专刊素材积累。对审理、备案案件推行“审评同步”工作机制,以“一案一评一反馈”推动案件质量管控“关口”前移。
    30.关于未按规定询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内控制度。修订工委《政府采购询价比价实施办法》。梳理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规范采购方式、询比价程序。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组织人员学习《合同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货比三家采购行为的规范》《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采购流程。召开委务会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宣传经费,根据三方比价情况,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并请法律顾问审核。
    31.关于合同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工委合同管理规定》。及时跟进合同签订工作,组织各部室责任人员对合同、采购等内控制度进行学习。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全面加强合同审核,坚决杜绝差错漏误。要求各部门合同签订前,需提交工委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32.关于资金管理存在支出不节俭、资金使用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工委会议费管理规定》。对会议费开支的范围、标准、要求等进行具体规范。组织各部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规范保障方式。严格落实市委“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和会议费管理规定,凡上级调研、兄弟省市学习考察座谈,优先使用工委内部会议室。三是抓好跟踪问效。向18家“模范机关创建示范点”和“机关党建示范点”补贴资金未使用完的单位发送《督办通知》。
    33.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工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年度盘点、定期抽查等方案,及时组织资产盘点,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存量资产以“逐个过”的方式全面核查,建立动态台账、一码一物。明确盘点周期,确保所有资产账实相符,杜绝账外资产。二是做好资产入账。对未登记入库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盘盈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明确资产用途,及时提出处置方案,确保所有资产及时登记入库。
    3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委务会、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规则之外的工作事项不再上会研究。二是提高决策质量。落实重要议题会前报告制度,通过充分酝酿提升决策质量。三是区分会议类型。按照相关工作规则要求,对需集中研究的议题,严格按两类会议的议事范围进行区分。
    35.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在委务会专题学习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章节。二是规范委务会记录。按照重要议题全程纪实要求,详细记录班子民主决策过程。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客观记载集体决策过程,记录要表达准确、突出重点、详略得当、语句通畅。三是建立议题预报告制度。将议题预报告制度纳入《工委委务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将会议议题及议题材料送达班子成员,涉及案例、课题等评审结果和评比表彰推荐等议题,推荐材料需一并送达,以利会前充分酝酿。
    36.关于未对照《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制定措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对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完善工作闭合制度,定期对工作计划执行和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件件有落实。二是制定《工委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结合工委干部队伍实际,就年轻干部的素质提升、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提出具体措施。
    37.关于干部选任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执行延伸考察有关要求,规范调入不满2年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结合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对好的做法进行梳理固化,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反思。
    38.关于述职评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工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依据相关条例,结合工委实际,对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基础党务工作的流程、要求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规范,对所属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逐一进行述前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格考核评价。根据述职评议、综合考核和平时了解掌握等情况,客观确定评价等次,落实差异化要求,2024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较好”占比25%。三是抓好查摆反思。结合召开巡察整改暨年度组织生活会,责令相关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上做检讨,并对反馈问题进行重点查摆剖析,制定具体措施。
    3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工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工委组织的年度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等例行业务培训,落实支部书记和“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年度轮训,提高落实基础党务的能力水平。三是抓好查摆反思。结合召开巡察整改暨年度组织生活会,责令相关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上做检讨,并对反馈问题进行重点查摆剖析,制定具体措施。已依规依纪对1名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3名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40.关于部分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规范,组织机关学习会2次,传达学习相关通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41.关于落实信息审核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加强文稿审核,加强对转载、引用文稿的审核工作,明确每篇稿件初审、复审、终审环节的责任人,杜绝出现不规范表述等问题。二是引进校对软件。借鉴市委办等单位的工作做法,在工委局域网内网配置文稿校对软件,对低级错误进行筛查拦截。三是抓好问题反思。开展不规范表述问题“回头看”,进一步汲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已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2.关于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工委机关公文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文稿质量,避免出现错漏问题。二是强化内部日常教育。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学习机关公文处理相关文件,不断强化内部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敏感性,以高度责任感办文办会。三是修订《工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会同借用部室对此类人员的政治面貌、业务能力和落实保密要求、工作鉴定等进行审核,把好进出关口。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依托工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编外人员全员参加轮训,制定《市直机关工委编外人员轮训方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理论研究不深入的问题。工委将结合《课题调研评审办法》,通过事前充分调研科学选题、事中提高评审质量、事后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开展好年度课题调研工作。待省直机关工委下发课题调研通知后,工委将及时跟进,于2025年8月完成该项工作。
    2.关于创新案例培育不重视的问题。工委于5月中旬启动市级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积极指导各直属党组织做好案例培育,组织多部门专家组开展评审,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切实做好案例的推广运用和成果共享。工委拟于2025年8月完成该项工作。
    3.关于思想动态研判不深入的问题。根据《厦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报告分析办法》,要求各单位于9月底前报送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据此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工委拟于2025年10月完成该项工作。
    4.关于未对照《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措施的问题。待市委贯彻落实纲要若干措施出台后,工委将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
    (二)下一步整改目标
    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仓、全部归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6021;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2号楼702室,邮政编码:361013;电子邮箱:jgdgw@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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