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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新的学年开始,为确保被高校入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就学。近日,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与市教育局、农业银行厦门分行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我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是厦门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到教育部公布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均可在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审批后发放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借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信用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给予一定贴息和风险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等同等优惠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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