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7年《机关纪检工作》第十七期(总第137期) |
|
第十七期(总第137期)
中共厦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7月18日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
●市地税局党组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会议
●市政园林局抓住四个环节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市文化局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精神
●厦门广电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财政部驻厦专员办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规定》
●市粮食局党委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
日前,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杰成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与会常委结合厦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畅谈了初步的学习体会。会议还研究提出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具体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市纪委机关党委)
市地税局党组认真学习
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
前不久,市地税局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明亮同志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做好工作的能力。二要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高潮,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三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高效地做好税收收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以实际行动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发展做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市地税局监察室)
[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中纪委《规定》会议
日前,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各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和监察科长在会上专题汇报了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的情况及下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的意见。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作晶就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和市纪委的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意见: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规定》出台的目的和基本精神;二是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和中纪委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的廉洁自律。三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紧密联系反腐败工作实际,切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规定》。
(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市政园林局抓住四个环节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6月下旬,市政园林局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贯彻落实《规定》作出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定》和中央纪委6月8日会议精神,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三是认真对照检查,积极清理纠正。对照《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搞好自查、清理纠正工作。四是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局纪委及所属各单位纪委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
(市政园林局纪委、监察室)
市文化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规定》精神
近日,市文化局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几起党员干部利用行政管理权执法权谋取私利案件的通报》,要求直属各党组织提高认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专题教育和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以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健康顺利进行。
(市文化局监察室)
厦门广电集团认真贯彻落实《规定》
近日,厦门广电集团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活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规定》学习教育。在集团廉政文化建设网站上转载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全文、中纪委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和中纪委领导的相关讲话精神。二是组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下属各总支(支部)利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广泛进行学习动员,提高思想,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权钱交易行为的新变化、新特点,了解违反《规定》的后果,增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集团各单位将落实《规定》的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内容,做到教育为主,防范在先。
(厦门广电集团纪检监察室)
财政部驻厦专员办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规定》
日前,财政驻厦专员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副专员林活水在会上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把握政策界限。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进一步学习《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贯彻。二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同创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财政监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专员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积极稳妥地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要依靠长效机制,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做到慎用权力、用好权力。
(财政驻厦专员办机关党委)
市粮食局党委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前不久,市粮食局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局党委书记、局长曾耀民就贯彻落实市纪委会议精神和中纪委《规定》,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一要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广泛宣传,认真学习规定,深刻理解,自觉掌握廉政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如对地方储备粮的轮换,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增强透明度,加强全程监督,保质保量按时轮换,确保厦门粮食安全。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精心组织,把贯彻落实《规定》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落实好局党委《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工作》等文件的规定,注意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党委成员要带头做好自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同时,对容易产生违纪违法行为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要加强检查,常抓不懈。四要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市粮食局纪委)
|
|
浏览: 4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