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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机关纪检工作》第十五期(总第82期)
  [编者按]

  厦门市国税局纪检监察组织近年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005年“七一”前夕荣获市直机关2003-2004年度先进纪检组织称号。现将他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编成专辑,供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交流、借鉴。

  

  ● 坚持惩防并举,强化两权监督

  ● 完善谈话诫勉制度,加大教育监督力度

  ●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 突出监督重点,防止权力滥用

  ● 采取四项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 深化行风效能建设,推动队伍全面发展

  ● 出实招求实效,不断促进行风效能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 强化“两权”监督

  

  近年来,厦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目标,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和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之中,贯穿于“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注重和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有效地促进了队伍的全面建设,保证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抓好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之中,纪检监察部门与机关党委、教育和人事以及法规、征管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教育形式,讲求教育实效。充分运用授课辅导、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和智力竞赛等传统教育方式组织教育,组织收看反腐电教片、开辟网上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教育的科技含量,讲求教育质量。三是充实教育内容,力求教育质量。近年来在坚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反腐败形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还注重加大了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力度,加大了党纪政纪条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四是针对具体情况,注重层次教育。结合全国税务系统出现的河北李真、内蒙肖占武受贿大案,突出在领导干部中进行廉政教育;结合税务系统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出现的案例,突出在执法岗位人员中开展教育;结合兄弟单位财会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例,专门召开系统财会人员会议,逐条分析原因,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结合竞争上岗工作,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组织党风廉政培训,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结合年度公务员招收工作,对新入伍的人员及时进行税务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教育。

  二、完善廉政制度,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先后制定了《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税收征收管理执法权、稽查执法权、人事管理权、经费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监督制约暂行办法等10个监督制度和《首问责任制》等九个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并把这些制度编撰成册,印发到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学习、考试,用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来管理和制约执法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突出监督重点,探索两权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全系统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明确由单位副职分别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一把手”要加强对分管副职的监督管理,使“一把手”从更高的层次上更超脱地对权力实施监督制约,加强了监督制约的有效性。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制。把“两权”监督的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开展执法监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跟踪监督,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约;坚持开展经费内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堵塞漏洞;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车辆保险等事项按照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税局监察室)

  

  完善谈话诫勉制度 加大教育监督力度

  

  近年来,厦门市国税局对谈话和诫勉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尝试分层教育、分类监督的模式,不断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保护,有效遏制和防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该局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违法案件,营造了廉政勤政的良好氛围。

  一、建立完善的谈话和诫勉制度,加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日常廉政教育工作多为面向全体干部的普遍教育,全面性有余而针对性不够,谈话和诫勉制度的实施较好地弥补了这一不足。我们把谈话和诫勉制度作为廉政教育的有益补充,根据党员干部不同的职务、岗位,不同情况,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谈话,主要目的是打好“预防针”;对稽查、财务、基建等特殊岗位干部谈话,则结合具体岗位明确廉政制度和行为规范;对个别群众有意见、社会上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指出问题,帮助分析危害性。

  提醒他们正确认识问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现象的发生;对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要求正确对待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主动地改正错误。

  二、建立完善的谈话和诫勉制度,拓宽廉政教育的内涵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我们把廉政谈话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成为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加强沟通交流的好平台。一是在谈话对象上进行拓展。由中层干部向全员谈话延伸,将新录用干部、岗位调整干部、特殊(重要)岗位干部纳入谈话范围。在对中层干部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基层单位领导与一线人员开展全员廉政谈话活动,倾听基层呼声,提高全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在谈话内容上进行延伸,加入勤政内容,除了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廉政情况外,也对谈话对象的机关效能、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行政监察;三是在谈话形式上加强互动,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谈话对象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进行明确的表态。通过市局领导找基层局领导谈,基层局领导找干部谈,层层“打廉政招呼”,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广大国税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市国税局监察室)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厦门市国税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从四个方面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以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活动,认真领会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精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对保留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论证,取消不符合法定权限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推进政务公开。依托信息化技术,实现“通报通缴、信息共享”、丰富“一窗式”服务内涵、推行网上申报认证工作、整合对外服务网站和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继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阳光办税”,重点研究解决如何有效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法的问题,把信息及时传递给纳税人;积极推行“阳光稽查”,规范行政执法,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提高执法透明度;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财务审计工作,规范经费管理,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加大财务管理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经费开支审批责任制。三是以效能督查为手段确保制度落实。紧紧抓住纳税人关注、反映强烈的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在去年组织暗访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基层单位、窗口单位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对机关部门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四是以责任追究为突破口促进作风转变。运用奖惩机制,对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纳税人反映好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对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文明等不勤不廉行为运用效能教育和效能告诫等手段严肃查处;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单位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国税局监察室)

  

  突出监督重点 防止权力滥用

  

  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在强化税务“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上,突出监督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稽查实施环节监督管理,有效地防止税务干部工作中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一是分类建立稽查实施台帐,认真做好稽查工作底稿。接受案源后,要求建立台帐,全面掌握案源情况,监控案件实施过程;对每个案件稽查要求做好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整个稽查过程的步骤、检查的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其所属时间等等,并作为案件卷宗存入档案。二是科学制定稽查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稽查实施期限。要求在实施检查前,通过CTAIS一户式查询,全面了解被查对象有关情况,并对稽查工作方案的内容进行规范,包括稽查手段、检查项目、调取的帐证资料、询问的人员等。三是完善案件过程汇报制度,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审批。稽查人员下户实施稽查,应向上级领导汇报,稽查科长定期向局领导汇报案件查处情况和进度;对达到总局规定的上报标准的稽查案件,要求按时、按阶段写出要案查处情况报告,及时进行审批并上报总局。四是严格稽查文书审批管理,及时整理重要证据。规范各类稽查文书的填报程序和审批权限;对稽查中取得的重要证据,应于当日对相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并在3日内书面汇报上述证据材料的检查情况。

  (市国税稽查局)

  

  采取四项措施 预防职务犯罪

  

  厦门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发票领用、管理,税款缴交入库等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的执法监察力度。一是严格做好 “两费” (发票工本费和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利用电脑资料记录和有关报表,经常对该局登记柜台,发票销售柜台,各区局税务分局发票柜台的发票工本费入库进行监控,确保工本费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做好代征代扣手续费专项经费预算工作,及时办理代征代扣手续费提成。三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保证重点,留有余地”的原则,加强经费预算,严格审批权限,对重大经费开支坚持集体研究,超过规定限额的费用支出上报市局审批。四是充分利用信息手段,突出抓好对税款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易于出现偏差和易产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如罚款、滞纳金加收等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监控。

  (市国税直属分局)

  

  深化行风效能建设 推动队伍全面发展

  

  海沧区国税局从五个方面深化纠风工作,推动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一抓端正思想。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树立“效能建设无小事”的理念,要求在与纳税人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依法办事,又要热情服务。并通过抓住“三个转变”,从临时性的个别谈话向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谈话转变;谈话方式从单向性的思想教育向双向谈心交流互动转变;谈话内容从空洞的说教向结合岗位和个人实际进行廉政教育转变,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抓制度创新。几年来,先后推出缩短办税承诺时间、推行廉政监督卡、发放行风代表联系卡、局长亲笔信等创新措施和制度,取得良好效果。三抓优化服务。在办公信息化建设上下大力气,用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纳税服务注入全新内涵。完善了“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储存等系统,简化办税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四抓兑现政策。几年来为企业审批各类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达到2亿多元,使政策优惠变成企业的竞争优势。五抓监督严管。“宁伤感情,不违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姑息。

  (厦门海沧区国税局)

  

  出实招求实效 不断促进行风效能建设

  

  同安区国税局为深化机关行风效能建设,出实招求实效,注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思想认识。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对行风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制度落实。重点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干部职工上下班的考勤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的落实,不定时组织抽查。三是抓工作效率落实。细化限时办结制度,缩减审批时间,从业务受理到审批承办,始终围绕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四是抓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规范服务文明用语;开展“四送一揽”等为纳税人服务活动。五是抓巡查监督。坚持勤查严处,发挥行风评议代表和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监督力度,发现“不在岗、不在状态”的人和事,查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安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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